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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岳武穆夫人李孝娥女士 [打印本页]

作者: 岳德章    时间: 2014-8-29 22:38
标题: 岳武穆夫人李孝娥女士



                                                             岳武穆夫人李孝娥女士
                                                                                       李安
一、引 言
汤阴地处豫北太行东麓,虽非富厚大县,乃豫、冀、鲁、晋诸省交错地带之枢纽。殷商时 期,乃政治文化中心地带,县东司马泊曾为殷太甲之居所,县北羑里城,本商朝狱址,纣囚文 王於此,迄今仍存文王演易台遗迹。武王伐纣成功,筑霸台於县东;又封有功筑爵城於东南; 附近邶城系纣子武庚受武王赐封之地;魏将城乃信陵君杀晋鄙之故垒。县西更有驰名之浣农 村,即晋书所载「此嵇侍中血不可浣也」之嵇绍赴义处。此文化古老之区,陇西李氏早有卜居 者,历代之中,多有贤哲,如明朝之李燧,字成器,系宪宗成化八年(壬辰、西元一四七二 年)进士,官至工部尚书,以不爱财驰名当时。凡所督办事业,皆节省公帑,而成效特彰。年 七十五自请退休,八十二岁卒於乡,谥曰恭敏。明朝之李禄,字宗学,系孝宗弘治三年(庚 戌、西元一四九 O 年)进士,历官右吏、左礼部,性抗极,直言无隐,弹劾不避权责,曾奏请 革罢文武官员如礼部尚书崔志端等十余人。然终为权臣所忌,外调山东参政,著有谏垣草读。 清季李埙,字士调,号君山。系世祖顺治十八年(辛丑、西元一六六一年)进土,康熙年间, 授福建尤溪县知县,莅任五年,除苛杂、革积弊,爱民育士,邑人德之。康熙十年(一六七一 年)六月,贼寇攻城,因孤守无援,恐伤百姓,挺身就擒。被绞死市街时,痛骂叛逆,不肯屈 膝,观者莫不落泪,叹称忠烈。除上举诸贤外,女性之最足称者,乃民族英雄岳飞(谥武穆, 封鄂王)夫人李孝娥女士,但以世人多悉岳母姚太夫人之教忠,甚少深知其夫人李氏之懿行。 今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第六期徵稿,爰就考证所及,申述其事迹,以就正於贤达。
二、结婚时间与家庭生活
岳武穆十六岁(西元一一一八年)时与夫人李氏结婚於汤阴县东南三十五里程岗村故里, 次年六月生长子云。二十四岁时亦即靖康元年(一一二六年)三月生次子雷,皆在程岗。二十 八岁亦即建炎四年(一一三 O 年)十一月生三子霖,三十三岁亦即绍兴五年(一一三五年)四 月生四子震,三十七岁亦即绍兴九年(一一三九年)三月生五子霆,则均在南渡后寄居之地。 又有二女,长名安娘,次名银瓶。据岳珂撰「武穆行实编年」载:「武穆遇诸子尤严,平居不 得近酒,为学之暇,使操畚锸,治农圃。曰:稼穑艰难,不可不知也。」复曰:「武穆奉身俭 薄,居家惟御布素,服食器用取足而已,不求华巧。」又云:「武穆乐施疏财,不殖资产,不 计生事有无,所得锡賫,率以激犒将士。兵食不济,则资粮於私廪,九江有宅一区,聚家族之 北来者。有田数顷,尽以赡守冢者。」於此得见武穆之家庭生活与教子有方。
三、传 略
岳夫人生平事略:载之岳氏宗谱(即金佗宗谱)。所生五男二女,宗谱皆有详载。大陆未 陷匪之前,汤阴岳氏宗祠,嘉兴金佗祠(岳珂后裔),宜兴唐门庵岳氏宗祠(岳霖后裔),均 有珍藏。 日本国会图书馆所收藏者名曰「金佗祠事录」,按宗谱纪载岳夫人李氏传略原文如次: 「夫人名娃,字孝娥,年十八归於王,时政和八年(一一一八)戊戌也。敬事尊嫜,懋著 阃德。越己亥,长子云生。及王秉节钺,夫人日夕佐王筹军事。王出军,夫人必至诸将军家存 问其妻子,以故能得将士欢,咸愿为王尽死。王尝赴行在,部下军有谋叛者,夫人廉得之,不 以言。一日会诸将於门,立命捕斩叛者,一军肃然,其应变定猝类如此。先封正德夫人,晋秦 国夫人,加封楚国夫人。附会狱成,与子雷等徙岭南。蛮烟瘴雨,流离琐尾者二十年。孝宗恤 录时,年已六十余,始由岭南以言旋,再享从前之封号,诸子并与补官,孙枝竞秀,门祚再 兴。淳熙二年(一一七五年)寿终江西,赐葬江州。」
四、懿 行
岳夫人惩行,於上述传略,可知梗概。其有更足称道者,乃武穆之孝其母,实多得力於其 妻,此於「武穆行实编年」所述「出师必严饬家人谨侍养,微有不至,责罚自妻始。」可以知 之。 宋史称岳飞有曰:「善以少击众,欲有所举,尽召诸统制以谋,谋定而后战,故有胜无 败,猝遇敌不动,故敌为之语曰:『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岳武穆练军之所以能成钢铁, 每战必胜,无敌不克者,除谋而后战之外,要在平时与士卒共甘苦,深得部属及其军眷之人 心。而此项基础工作,亦多得力於夫人之协助,此於武穆行实编年亦有如下纪述: 「诸将远戍,武穆使夫人至其家问劳其妻妾,遗之金帛,申殷勤之劝,人感其诚,各勉君 子以忠报。其有死事者,哭之尽哀,辍食数日,育其孤,或以子婚其女。土卒有疾,辄亲造抚 视,问所欲,至手为调药。」 又「武穆行实编年」载:「武穆旁无姬妾,蜀帅吴阶素服武穆善用兵,欲以子女交欢,尝 得名姝有国色,饰以金珠宝玉,资奁钜万,遣使遗武穆,次汉阳,使者先以书至,武穆读之甚 不乐,即日报书,厚遣使者,而归其女。诸将或请曰:相公方图关陕,何不留此以结好?武穆 曰:『吴少帅於飞厚矣。然国耻未雪,圣上宵旰不宁,岂大将宴安取乐时耶?』左右莫敢言。 玠见女归,益敬服以为不可及」。 於以上纪事,得见武穆之志切雪耻复国,生活谨严。并得间接以知其特重夫妻情感,不复 另纳妾室,其对夫人也如此,夫人对之自必更属情意笃实,是以宗谱列传誉之曰「懋著阃 德」。 按宋史岳飞传亦有纪曰:「家无姬妾,吴玠素佩飞,愿与交欢,饰名姝遗之,飞曰:『主 上宵旰,岂大将安乐时!』却不受,玠益敬服。」
                                                                 (【台北】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第六期,民国六十三年五月。)

作者: 岳德章    时间: 2014-8-29 22:40


     五、处变与终年
「莫须有」冤狱案兴,高宗赐武穆死于大理寺狱,长子云及张宪由杨沂中监刑斩于市(今 杭州)。武穆死后遗族由杨沂中、俞俟差遣得力官兵解送广南(今广东岭南)拘管。张宪死后 遗族由王贵、汪叔詹差遣官兵解送福建拘管。每月仍令所拘州县具存亡以报朝廷。家产由汪叔 詹、俞俟逐一查点抄没入官。而武穆家中所存,除御赐玉带,宝剑及自置图书数千卷之外,只 有钱九千缙。当起解时,不许年方数岁之孙公子岳甫(云子)与其母一并上路,岳云妻巩氏悲 愤填胸,图自杀死。岳夫人闻之曰:「以吾夫之贤,可使无后乎?」於是止痛不哭。忍辱含 垢,流徙岭南,抚教子孙,其秉性之坚强,处变不惊,异於常人。终以武穆精忠贯日月,冤狱 被诬陷后二十年,得以大白,夫人方得由岭南携子孙辈以归。武穆与子云先后追复原官,其余 四子与孙岳甫同受特别录用。迨后武穆赠太师,封鄂王。夫人特复楚国夫人。所生五子及孙岳 珂亦皆封侯爵。兹录孝宗於即位之年亦即绍兴三十二年十月十六日径岳夫人楚国夫人文告於 下: 「荣悴有时而不同,忠邪既久而自判。昔飞以篆车絺冕,备大将之多仪;而李以文驷雕 轩,正小君之显号。系疆宗之鼎盛,何奇祸之骤兴?殆兹天定之时,宜尔邦诬之辨。前楚国夫 人李氏,柔洁以为质,俭勤而自修,处安荣不闻骄妒之愆,居患难不敢幽闲之操,阖门远徙, 阅岁屡迁。眷念前朝既下生还之命,志伸今日,再加甄敍之封。锡以土田,为其汤沐,子孙并 仕,顾惟晚岁以何忧?门户再兴,尚识大恩之所至!可特复楚国夫人。」 按岳母姚太夫人及其夫人同受国家赐葬,母葬於今九江之株岭山,妻葬於今九江太阳山。 据九江府志载,李夫人墓,在今九江县(宋德化县)白鹤乡太阳山之麓,去姚太夫人赐茔约十 里。现因地名更易,道路变迁,实在九江县黄金乡之山口桥,去姚太夫人赐茔约五里,去县治 南约四十里。其地环峯面日,形势颇佳,系淳熙二年(一一七五年)孝宗赐葬。明嘉靖间因宸 濠倡乱,居民星散,岳氏子孙,逃避无存,其墓遂为陈姓掩没,且於嘉靖十年(一五三一年) 盗葬其先人陈崖叟於其上,因之岳陈二姓构讼百年以上,各执一词,久未能结。乾隆五年(一 七四 O 年)由巡道李根云知府施廷翰知县景师毅定案:略以陈崖叟之坟,盗葬已久,免其起 迁,即於陈墓之上,三丈以内,砌筑拜台,状如坛壝,竖立李夫人墓碑,以为神依之所。并由 道、府、县守土各官列衔,声敍原委,另镌一石,坚立墓侧,永禁岳陈二姓再添葬并擅伐树 木,此案遂结。抗战胜利之后,笔者询据九江人土面告,谓墓前拜台久已倾圮,墓石及声敍碑 尚存。墓石文为:「宋岳忠武王夫人李氏之墓」,声敍碑在墓石之左,对於夫人墓地,辨证极 详,凡此均足见李夫人寿终与墓地之所在,亦因其贤德,其后人与后世官府乃经百年以上之涉 讼查证,而必为其墓地结案也。 另曾文正公日记有谒岳母暨岳夫人墓纪行一则颇富参考价值,兹并录於下: 「岳武穆王母姚太夫人之墓,在九江西南四十余里,至沙河镇上岸,又陆行八里许,墓上 地名株岭,山水粗顽,非佳城也。再入山,谒岳武穆之配李夫人墓,墓去沙河镇十二里许,在 株岭姚太夫人墓之西,名曰太阳山,坐北朝南。坟下三丈许,有陈崖叟坟,岳夫人墓不知其初 所,据明弘治九年童某修县志,以为葬在此。厥后嘉靖六年何某修志,以为不葬在此,系与姚 太夫人合葬株岭也。嘉靖十年陈氏坟遂葬於下方,至崇祯二年,岳、陈构讼,逑至本朝康熙、 雍正,讼百余年不决,至乾隆五年,九江府知府施君廷翰判断,定于岳夫人实葬於此,陈氏坟 因其太久,亦不复迁,二姓皆永禁葬坟,遂为定案。详巡道李君根云批,亦以童志为断。今详 文并批,皆刻於东一碑石,西一碑石系乾隆十年县令禁刍牧者。墓有古树,皆乾隆中所禁,近 年亦枯朽矣。」
六、结 语
综观上述,可知岳夫人乃我中华历史上一位了不起的女性,她是早昔「庄敬自强,处变不 惊」的实行者,更是从事妇运,照顾军人家属的倡导人,以实际行动,襄助岳武穆竭忠尽孝。 无如其时秦桧为金人「间谍」,受兀术指使,必杀岳飞,迎合奏桧以讨好权势之徒,乃恶意诬 蔑,讹言岳云系飞养子,并非己出,张宪系飞女婿,故乐於效命,殊不知岳云出生年时,宗谱 可考,岳飞长女嫁婿高祚授承信郎,幼女十三岁即因父难投井死。凡更云武穆有两位妻室,前 者改嫁,后者续娶,以致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有「故妻流随淮卒」之纪载,李心傅撰「建 炎以来系年要录」亦同讹误,录有「妻刘氏,后改适,在世忠军中,飞遣钱三百千,奏闻。」 一条。实则,详考岳武穆文集、韩世忠文集,均无此项奏书。况且除了上节所录岳夫人传略可 资辨正以外,查之建炎四年(一一三 O)七月岳飞上奏於朝的公文中即有「乞将母妻为质」之 语,兹录原文於后,以见岳武穆之心志及其夫人当时已在军次,更足以为「家无姬妾』的一则 考证: 「照得飞近准指挥,差飞充通泰州镇抚使,仰识朝廷命之意,除已一面起发前赴新任外, 契勘金贼刘寇侵虔,其志未艾。要当速行剿杀,殄灭净尽,收复诸路。不然,则岁月滋久,为 患益深。若蒙朝廷允飞今来所乞,乞将飞母妻为质,免充通泰州镇抚使,止除一淮南东路重难 任使,令飞招集兵马,掩杀金贼,收复本路州郡,伺便迤逦,使山东河北河东京畿等路,次第 而复,庶使飞平生之志,得以少快,且以尽臣子报君之节,谨具申尚书省,伏乞钧慈详察,特 赐敷奏指挥施行。」 按此奏具「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通泰州镇抚使兼知泰州」武穆其时任职官衔,全文见岳珂 「金佗粹编」及钱汝雯编「宋岳鄂王文集」
                                                                                     — —民国五十四年台北中国文献出版社景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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