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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南宋大贪污犯秦桧专权期间祸国殃民的罪行 [打印本页]

作者: 武穆传人    时间: 2011-5-8 09:16
标题: 转帖:南宋大贪污犯秦桧专权期间祸国殃民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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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公元1127年,宋高宗赵构登基不久,就不断遣使去金国,卑辞厚礼,一意求和。但金国最初兵力强盛,一心想吞灭南宋,根本就不肯承认南宋的重新立国。 面对金军的武力威胁,宋高宗乞和不成,为了自己的性命和皇冠,不得不破格提拔抗金将帅。 但是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却一直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宋朝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实行重文轻武、以文制武,打压武将的事权,使武将受制于文官。只要出现武将功大、官高、兵多、权重的情况,就会被宋朝统治者视为对皇权的巨大潜在威胁。 然而,只要战争继续下去,南宋朝廷就不得不倚重武将,这与宋朝对武将的猜忌与防范的传统国策相抵触。 南宋初年外敌入侵、战乱不断的特定历史条件使武将事权增重、地位和威望提高,与宋朝以文制武的传统国策发生了冲突。宋朝以文制武的传统国策与武将权力增重之间的矛盾,在南宋初年始终存在。这个矛盾随着抗金形势的变化而升降。到后来,以宋高宗赵构为首的南宋朝廷出于对武将的防范与猜忌,急于收回诸大将的兵权,甚至不惜放弃收复失地,曲膝求和、偏安江南。   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宋金再次开战之后,由于北方人民的反抗斗争以及金国女真统治集团的内讧,加上连年侵宋,金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金军将士厌战,士气低落,军力日弱。而在侵宋战争中,金军又接连被宋军击败,金国统治区内的各地汉人纷纷起兵反抗女真人的压迫,加之来自北方蒙古的威胁,使兵老气衰的金国无力继续打下去。 在经历了公元1140年和公元1141年几次大战的挫败之后,作为向来骄横的金国好战分子,把持金国军政大权的金国都元帅完颜兀术(宗弼)也不得不承认南宋『近年军势雄锐,有心争战』(《三朝北盟会编》卷215《征蒙记》)。意识到宋金双方战略态势已经发生逆转之后,兀术采取的策略是,一边虚声恫吓,一边放出允许和谈的信息。     金国统帅完颜宗弼(兀术)要讲和,这当然是宋高宗、秦桧求之不得的。但宋高宗、秦桧却又感到议和的最大障碍是来自那些握有重兵的宋军大将们。宋高宗、秦桧明白,收回宋军诸大将兵权和与金国议和这两件事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与金人媾和,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解除诸大将的兵权;而只有收回诸大将的兵权,才能确保与金国议和的顺利进行。    宋高宗赵构要解除宋军诸大将的兵权,不仅是为要议和,而且更是出于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而防范武将做大是赵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规。宋朝历来就重文轻武,推行以文制武的国策。        绍兴十年(1140年),在金国败盟之后,宋军取得了空前的胜利,这标志着金强宋弱的形势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正因宋金对立的形势发生了这样的根本转变,赵宋政权偏安江南已经有十足的把握,解除诸大将兵权的时机也已成熟。所以,宋高宗赵构就把他这一心思告诉了秦桧,『乃密与桧谋削尾大之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6)。    内奸秦桧的心理状态和宋高宗并不完全一样。一方面,内奸秦桧一直在不断地破坏南宋的抗金斗争,尤其是在金国危难的关键时刻,更是要千方百计地来为其金国主子效劳。另一方面,秦桧在南宋朝廷中,正因有金国女真主子作后台,与金人勾结往来,决意主张和议,才取得了宋高宗的宠信而久居相位,进而争权夺利。结果是,而在秦桧的主持下,南宋解除了三大将的兵权,并与金国达成了第二次绍兴和议,暂时消除了金国对南宋的武力威胁,向来猜忌防范武将的宋高宗赵构自此可以无所顾忌地打压武将,进而消除武将权力增重对皇权构成的潜在威胁,同时,向来希望偏安东南的宋高宗赵构此后也可以当“太平皇帝”,尽情享乐;作为金国的代理人,凡是金人有所需求,秦桧无不唯命是从,故金人全力支持秦桧为相。在议和之后,有了金国主子撑腰,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逐渐转变成皇帝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显然,秦桧及其奉行的妥协求和政策既符合金国女真贵族的利益,又满足了宋高宗赵构的需要,正因为如此,才有秦桧这个金国代理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才有了秦桧在南宋的权势和地位。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下半年,在奸相秦桧的主持下,南宋朝廷与金国再次议和。宋金双方先是暗中就议和事宜进行交涉,之后又公开派遣使者进行谈判。当时执掌金国军政大权的金国都元帅完颜兀术(宗弼)提出了宋金议和的条件之一便是要求南宋杀害抗金名将岳飞。这是因为金人深知:岳飞能征善战、威名远播、功高望重,不仅抗金意志坚定,而且具有杰出的军事才能,善于带兵、练兵。岳飞即使被南宋朝廷罢官免职,也犹如『猛虎在山』,『飞虽不掌兵,亦足以强国』(《皇宋中兴四将传》卷2《岳飞传》)。这对于兵老气衰的金国来说,仍是一个很大的潜在威胁。兀术的密信,就像给秦桧下了一道不可违抗的圣旨,秦桧当然会千方百计地去执行。而宋高宗赵构为了向金国表示求和的诚意,除了要解除岳飞的兵权,还下决心要谋杀岳飞。绍兴十一年(1141)八月,岳飞罢官赋闲。在这之后,岳飞既脱离军队,也没有兵权,不仅对南宋朝廷的降金乞和活动无权干预,而且对皇帝的宝座也没有威胁。如宋高宗真要“保功臣之终”,完全可以就此住手。但是宋高宗为了尽快对金国媾和成功以迎回亲生母亲韦太后,加之对岳飞的忌恨,故在秦桧的怂恿下,决定对岳飞下毒手。绍兴十一年(1141)十月十三日,岳飞被逮捕入狱。按着宋高宗的诏旨,特设诏狱审讯岳飞。南宋朝廷还特地将岳飞“逮系诏狱”的事,公开“榜示”朝野。御史中丞何铸和大理卿周三畏被特命为正、副主审官,『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由于主审官何铸天良发现,力辩岳飞的无辜,秦桧理屈词穷,遂上奏宋高宗,改命阴险歹毒的万俟卨为御史中丞,任主审官(《宋史》卷380《何铸传》)。早在公元1127年发生的靖康之变中,宋高宗赵构的亲生母亲韦贤妃也被金人掳到北方,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宋金议和之时,韦贤妃还被扣留在金国。当岳飞被投进冤狱时,宋金议和的书信、使者往来十分频繁,双方秘密地就宋金两国再次议和之事进行讨价还价。宋金议和期间,金人提出了条件,要想让韦太后回归南宋,除了割地称臣纳贡之外,还必须杀掉岳飞。宋高宗赵构和奸相秦桧原以为大兴岳飞冤狱,宋金就可以签订和约,就可以偷安于东南了。宋高宗对秦桧说:『边事既息,可以弥兵,卿为相,亦当效曹参之清静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2)。但南宋军民并没有被压服,他们既反对谋害岳飞,也反对向金投降。南宋军民虽然纷纷反对议和,但宋高宗、秦桧却置若罔闻。宋高宗、秦桧派宋使魏良臣等人带着他们拟好的投降条款去请求金国批准。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金国使者再次来到临安(今浙江杭州),宋高宗赵构、秦桧卑躬屈膝地签订了丧权辱国的第二次绍兴和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南宋向金国称臣,金国册封宋康王赵构为南宋皇帝;            (二)、南宋每年向金国进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三)、重新划定宋金疆界,秦岭-淮河以北的原北宋辖区全部归金国所有。南宋与金国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州)二州及商(今陕西商县)、秦(今甘肃天水)二州之大半予金。          (四)、金国放回宋高宗生母韦太后,归还宋徽宗和郑皇后的梓棺。通过绍兴十一年达成的宋金和约,金国获得了在战场上得不到的大片土地。岳家军当年攻克的商、虢、唐、邓等州,以及北伐中收复的很多失地,加上吴磷、杨政等部所收复的陕西州县,以至吴玠当年坚守的和尚原等要塞,都被宋高宗和秦桧割让给金国。邵隆坚决反对割让商州,被秦桧贬官后毒死。               屈辱降金的第二次绍兴和约的签订,不仅捆住了南宋抗金军民手脚,让抗金大业和收复失地的宏图成为泡影,而且还使南北分裂的政治局面持续了一百多年。然而,宋金虽然已经签订绍兴和约,但当时执掌金国军政大权的金军统帅完颜兀术(宗弼)原先提出的杀害岳飞的要求还未实现。    宋高宗、秦桧害怕金国以此作为翻脸变卦的借口来破坏和约。加之,宋高宗赵构的亲生母亲韦太后在靖康之变中也被金人掳到北方,当时还在金国,宋高宗非常思念他的亲生母亲,而金人曾经提出条件,要想让韦太后回归南宋,必须杀掉岳飞。于是,在奸相秦桧的怂恿下,宋高宗赵构最终下决心杀害岳飞。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万俟卨等通过秦桧,匆匆上报一个奏状,提出将岳飞处斩刑,张宪处绞刑,岳云处徒刑,说『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宋高宗当即下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当日,岳飞在狱中被赐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岳飞无限悲痛地向天空仰视了一阵,接着就拿过笔来在供状上写了八个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绍兴十一年除夕 (即公元1142年1月27日),三位献身于抗金战场,出入枪林箭雨,矢志不渝地尽忠报国的爱国将领(岳飞、岳云、张宪),终于牺牲在南宋投降派的屠刀之下。岳飞、岳云、张宪三位爱国将领遇害的那几天,临安(今浙江杭州)城内凄风苦雨,连绵不绝。 岳飞的悲剧既是他自己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那个时代的悲剧,通过岳飞个人的悲剧,得到了很强烈、很集中的表现。岳飞之死,标志着南北分裂,标志着北方人民遭受金国女真贵族压迫奴役的长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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