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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家拳入.非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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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08: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值得看看
岳家拳是岳飞所创吗?

“岳家拳为岳飞原创”,是1983年8月湖北省武术挖掘整理小组得出的结论。据称,该挖整小组“深入黄梅、广济等地调查访问,先后发现了岳飞第四子岳震、第五子岳霆的坟墓以及岳飞遇害后,他的家属居住黄梅县杨梅岭聂家湾的遗址:岳花园、养马岭、喂马槽等。并在广济县大祝大队刘家畈湾发现了岳霆支庶迁徒广济的二十五代孙岳海全保存的《岳氏宗谱》。
       据《黄梅县志》和《岳氏宗谱》的记载:“早在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春,岳飞带岳震在黄梅两次打败李成、张用后,岳飞奉诏进师洪州,留下岳震镇守黄梅。十年后(1140年)岳飞遇害,岳霆来黄梅投奔岳震,从此兄弟俩人改姓鄂,卜居杨梅岭聂家湾。据当地群众流传,岳家兄弟虽隐居深山,仍时时不忘练武,养兵操练,淮备报仇。宋亡后,他们才解散兵马,就地定居。”从此,当地群众普遍习练岳家拳,“历千年不衰”(《武林》1984年第2期《黄梅岳家拳》)。
      不久,《武林》1985年第5期上,又刊登了一篇《新发现的岳家拳》,该文对前文作了进一步的补充,称岳家拳“是由岳飞之子岳震、岳霆在岳飞蒙难后隐居杨梅岭山区时留传下来的拳种,保存了岳飞原创时的形状”。
     而《武当》1994年第11期的《湖北岳家拳综述》中,还具体指明,岳家拳“在历史上享有盛誉……自南宋绍兴元年至今已860余年”。
     以上就是有关“岳家拳为岳飞原创”的说法的依据。但若认真考查、推敲,这些依据竟无一与历史相吻合。

      岳家未曾到黄梅 ﹒  史载,岳飞在建炎四年(1131年)八月初,被委派为通泰镇抚使,兼知泰州。十一月,放弃泰州,退屯江阴,听从江淮路招讨使张俊的节制。绍兴元年(1131年)初,张俊率岳飞等人的部队征讨李成。五月下旬渡江,在蕲州黄梅县,击破李成(《三朝北盟会编》)。六月,张俊的大军进入鄂 州境(今湖北武昌),后又移军江西,在分宁县(今修水县)冷家庄将张用招安。八月,张俊从江西班师还朝,岳飞和他的部队被留在洪州(今江西南昌)弹压盗贼。
      可见,绍兴元年五月至六月,在黄梅破李成、在分宁降(不是在黄梅破)张用的,是张俊带岳飞,而不是岳飞带岳震。再说岳震出生于绍兴五年(1135年)四月,岳飞焉能在绍兴元年带他上阵,并留他“镇守黄梅”。
        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岳飞遇害后,朝廷宣布的《判决书》的最后一段是:“岳飞、张宪家属,分送广南、福建路州军拘管,月具存亡闻奏。编配人并岳飞家属并令杨沂中、俞俟……多差得力人兵防送前去……岳飞、张宪家业籍没入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另据《宋史》说,岳飞死后财产被没收,“徒 家岭南”。具体说是在广东惠州。据南宋史学家洪迈所撰的《夷坚志.丙志》记载,岳霖和他的弟弟岳震,以及岳飞的夫人、女儿都被“羁管”在惠州(今广东惠阳),兵马都监衙门后面寺庙角旁的土筑的房子里,岳霖与岳震同住一室,两床相对,小屋“仅足容身,饮食出入,唯都监是听”,又说这种情形一直继续到岳家冤案平反为止。此记载确凿可信,因为洪迈在绍兴十七年时即已随父亲洪皓流放到英州(今广东英德),这里离惠州不远,不难打听到岳家的一些消息。
        此外,据岳飞之孙岳珂搜集在《金佗粹编》一书中的若干官方文件,得知绍兴十二年岳家一门流放到惠州的计有:岳飞妻李氏,子岳雷、岳霖、岳震、岳霭,女安娘及岳云、岳雷的妻子儿女共十三人。岳雷夫妇于流放中期相继死去,安娘在流放期间出嫁。所以,岳家在惠州期间计减员三人。但在这二十年内,岳家因新生和婚娶又增员六人,即由流放初的十三人增至十六人。
        据《金佗粹编》等书的记载,岳家一门后来至少分三批离开惠州:第一批是在岳飞冤案快要平反时离开的。当时,金朝皇帝完颜亮已经对南宋发动了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水陆并进,势甚凶猛。这时南宋臣僚和太学生中都有人提议雪岳飞之冤,“以谢三军之士,以激励忠义之气”。宋高宗遂于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十月二十八日下诏,“……岳飞、张宪子孙家属,令见拘管军并放令逐便……于是飞妻李氏与其子霖等皆得生还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故此,岳云的妻子带著自己的儿女和岳雷的六个子女从惠州迁出,于绍兴三十二年四月初到达潭州(今湖南长沙)居住。
      同年六月初十日,宋高宗禅位给宋孝宗。七月初十日,宋孝宗下令追复岳飞的原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金佗粹编》)。十月十八日,岳家除已死的岳云、岳雷复官和赠官外,岳霖、岳震、岳霭(宋孝宗赐名为岳霆)、岳云的两个儿子、岳雷的四个儿子,都被授予正式官职或名义官阶。在这三个多月内,岳霖、岳震、岳霭到京城杭州办理父兄有关平反事宜和接受官职,这是离开惠州的第二批。
      隆兴元年(1163年)六月,吏部发还岳家被没收田宅的告示和 给岳霖之子岳琛一个官位的文件(载于《金佗粹编》)下达惠州后,岳飞夫人李氏率领其余的人全部离开了惠州,回到江州 。淳熙二年(1175年),李氏寿终于江西,赐葬江州(《金佗宗谱》)。
     可见,岳飞遇害后,他的家属长期流放在惠州,并未“居住黄梅县杨梅岭聂家湾”。就是岳飞冤案平反后,他的家属也未在黄梅居住。
        从年龄上分析,岳震出生于绍兴五年(1135年)四月,岳飞遇害时才六岁多;而岳霭出生于绍兴九年(1139年)三月,岳飞遇害时他只有两岁多(《金佗续编》)。试想,一个六岁多和一个两岁多的小孩,怎样在非常严密的监押下逃脱?即使如《黄梅县志》所示,是由家人将他俩潜匿于九江对岸的黄梅,南宋朝廷特别是秦桧之流必大索,非抓到手而后快,绝不可能听之任之。何况史书上早有明确记载,岳飞夫人等十三人当时无一例外,均被点名起发,流徒岭南惠州。
      故此,所谓岳飞遇害后,“岳霆来黄梅投奔岳震”的说法,不足取信。再说,一直到嘉泰四年(1204年)六月,南宋朝廷才追封岳飞为鄂王,岳震、岳霆难道能未卜先知,在六十余年前就能“改姓鄂”?
        绍兴三十二年十月,宋孝宗的诏令下达时,岳霖、岳震、岳霭等幸存的岳飞后人,还有岳安娘的丈夫高祚,都补官授职(《金佗续编》)。其中,岳震的官职为朝奉大夫(正五品)、提兴江南东路茶盐公事,岳霆的官职为修武郎、阖门祗候(《宋史》)。在淳熙六年(1179年)以前,岳震还曾任“广南东路提举常平司干办公事”的官职(《永乐大典》),住在广州,掌 管广东官府买卖粮食、调节粮价的事务和管理茶、盐两种商品的贩运。
        可见,他俩都曾担任过一定的官职,居住在杭州、广州等地。虽然他们在历史上都没有什么大作为,但却从来没有“隐居深山”,“卜居杨梅岭聂家湾”,更何来“养岳操 练,淮备报仇”之举。南宋亡于1278年,是年距岳震出生已143年,距岳霭出生已139年,不用说,他们早已白骨成灰了,更焉能“解散岳马,就地定居”?
         可见,光绪二年出版的《黄梅县志.卷三一.侨寓》和广济县岳海全家存的《岳氏宗谱》(以该谱早数百年的《金佗宗谱》上不见有岳震、岳霆潜匿于黄梅县易姓鄂氏的记载)以及当地群众的传说,不过是反映了数百年来人们对岳飞的同情罢了。这种以情感代替历史而作伪的例子还有一些:如光绪时刊修的《丹阳县志.卷二四.流寓下》亦有“岳霖,忠武王少子。王与长子云为秦桧所诬陷,时邑人贡文宪为狱吏,潜挟霖逃归丹阳”的传说。   
          另外,明代后期出现的岳飞墨迹和全篇《出师表》,以及“五四运动”以前不久出现的“还我河山”四字,都寄托了人们对岳飞的无限崇敬与怀念。
        岳飞无暇创名拳 ﹒  据众多史书所载,岳飞一生活了39岁。他生于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20岁时应募入伍,靖康元年(1126年)又参加到赵构的大元帅府新组成的部队,充当兵勇。投军前,虽从周侗习射,从枪手陈广学枪法,成了一个“一县无敌”的人,但并未有他“造拳”的记载。
      靖康元年到绍兴元年,岳飞先后在张所、宗泽部下任偏将,继而转战宜兴,收复建康,围剿洞庭义军,杀杨么,败曹成,义服杨再兴……奔忙于平定“内乱”的战场上。绍兴元年以后,逐渐成为了独挡一面的抗金统帅,曾率师三次北伐,直到三十九岁时遭陷害死于大理寺狱。十九年的戎马生涯,倥偬而逝。这位经年征战的抗金统帅,有可能静下心来从事武术研究,从而创出一种理论完整、技法奥妙的拳术吗?
        1983年湖北省挖整小组的上报结论,妄说岳家拳为“岳飞原创”,甚至说该拳“创自南宋绍兴元年至今已860余年”,更是无稽之谈。
      绍兴元年正是岳飞非常忙碌的一年:元月,退守江阴的岳飞奉命赴饶州集结。三月初到达洪州,受张俊节制,随张俊征讨李成。六月,又随张俊移军江西,征讨张用。八月,岳飞率军屯驻洪州。十二月中旬,岳飞的军职提升为神武副军都统制,仍以所部驻屯洪州。
     仅据以上时间表,岳飞到哪里会有时间和精力创出一种博大精深的拳术?把这些毫无根据的臆说,作为一种挖掘成果煞有介事地公之于众以至上报国家体委,这真是武术史学界的悲哀!
        退一万步说,假使岳飞真创有岳家拳,考其部曲、将士,绍兴二年初为一万二千多人(《金佗粹编》),绍兴二、三年间为二万三、四千人(《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四年三月为二万八千六百多人(《金佗粹编》),绍兴五年以后,一下维持在十万人以上(《金佗续编》)。而岳飞被害以后,岳家军将士星散,按理说,这些散居四方的将士,会将自己所习武艺转授给乡民。特别是南宋后期民兵组织及习武团体大兴,原在军旅服役人员归乡后,有一技之长者必为民间习武组织所起用为教头,他们若练过岳家拳的话,岳家拳起码也应在民间继续流传。为什么从岳飞遇害到清代,数百年的历史间隔中,找不出一位岳家拳传人?显然,岳飞创岳家拳之说,缺乏历史实据,令人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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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08: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武穆遗书》系伪作﹒   值得指出的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受香港作家金庸所著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的影响,《武穆遗书》被渲染得沸沸扬扬。《武林》90年第5期《武穆遗书何处寻》最早掀起风潮,该文称:“岳家拳的拳谱、拳理、拳法、拳诀拳歌等是由岳飞记述成集,后经其子岳震、岳霆整理成《武穆遗书》密藏的……岳飞冤案平反昭雪了……但兄弟二人仍然隐居山间河滨,训马练拳……他们将《岳家拳谱》重新修订了一番,正式定名为《武穆遗书》”。
       之后,《精武》93年第6期、《武当》94年第1期、《武林》94年第9期,又都先后刊登了《武穆遗书探秘》的文章。《武魂》95年第6期,亦刊登了《武穆遗书揭秘》,声称“岳飞遗传的武学论著称为《武穆遗书》”。
      笔者认为,所谓《武穆遗书》纯系后人假托为岳飞的伪书,在考証、辨明岳家拳非岳飞所创的同时,再继续写成以下文字,以澄清近年来对“武穆遗书”的附会和渲染。
        《武穆遗书》的存在是以“岳飞创造了岳家拳”为前提的。笔者前文业已考辨岳飞并未创造岳家拳。照理说,《武穆遗书》之伪已不辨自明。但为进一步说明问题,笔者再从相反的方向来进行甄辨。即假使岳飞曾把“岳家拳的拳谱、拳理、拳法、拳诀、拳歌等”“记述成集”,那么
        在南宋王朝官史系统《宋史》中,其涉及到岳飞及其后代和岳家军时,何以不见有岳飞造拳、遗传有“武学论著”的片言只语的记载?《宋史》虽是元人所修,但它是从南宋史馆所编撰的《国史》照抄下来的,应无可疑。
        在与岳飞同辈份的,和比岳飞稍长或稍晚的诸 辈人的著作和记述,如熊克《中兴小纪》、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等书当中,关涉到岳飞及后代、岳家军事迹的,何以不见有岳飞造拳、遗传有“武学论著”的任何记载?
        考《三朝北盟会编》一书,成于绍熙五年(1194年),距岳飞之死仅52年。该书共250卷,自政和七年(1117)迄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上下46年中,凡敕、制、诰、诏、国书、书疏、奏议、记序、碑志等文献资料无不备载,全书资料丰富,所引之书达二百余种,取材皆全录原文,史料价值极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共200卷,起建炎元年(1127年),迄绍兴三十二年,记宋高宗一朝36年史事。主要根据国史、日历、旁采稗官野史、家乘志状、案版奏报、百司题名等,所引材料丰富,处理审慎,考核精祥,史料价值极高,为研究南宋历史重要凭藉之一。《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分甲、乙两集,各20卷,为南宋野史中最祥之一部史料书。诸书均不载,可见岳飞并未造拳,亦未遗传有“武学论著”。
        在出自岳飞之孙岳珂之手家传性质的《金佗粹编》、《金佗续编》的两书中,何以仍不见有岳飞造拳、遗传有“武学论著”的记载?宋孝宗给岳飞平反后,岳霖开始搜集资料,整理父亲的历史。他“考于闻见,访于遗卒”(《金佗粹编》), 搜求到高宗的“御笔手诏”等文件资料,并请国子博士顾杞整理出一个草稿,在绍熙三年(1192年)冬临死前托给儿子岳珂。岳珂靠宰相京镗的帮助,“大访遗轶之文,博观建炎、绍兴以来记述文事,下及野老所传,故吏所录,一语涉其事,则笔之于册,积日累月,博取而精核之,因其已成,益其未备……盖五年而仅成一书”(《金佗粹编》),做了很详细的搜辑工作,而且历经数年之久,才先后编写成《金佗粹编》28卷和《金佗续编》30卷。两书中既无岳飞造拳、遗传有“武学论著”的记载,可见确实如此。
        南宋以后直到本世纪五、六十年代金庸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出版之前,凡是记述岳飞及其家属、岳家军事迹的,如出现于明、清之际的《宋史纪事本末》、清人毕元的《续资治通鉴》、清朝官修的《御批通鉴辑览》,以及不论是写专著、写论文、编戏曲或作小说的,全都未有岳飞造拳、遗传有“武学论著”的说法。
        就算岳飞遗传的“武学论著”是秘不外传、只传于家族中的,那么,岳飞何以只传与(自己临死时)还只有六岁多的岳震、只有二岁多的岳霭,而不传与二十二岁多的岳霖?显然,岳震、岳霭传拳之说与情理极为不合。
        最后,再从已经部分分开的号称《武穆遗书》的内容来看,其文风与传世的南宋其它诗文比较,差异极为明显,根本不可能是南宋时期的“遗著”。《武穆遗书》落款是清朝 “  咸丰三年秋菊月重九日无尚道人”﹐其书是与托名为岳飞所创的岳家拳同出一辙﹒托名为岳飞所传的还有“神勇八段锦  ”等﹒
        既然岳飞无暇创一般的属外家拳系之岳家拳”﹐更何况千古武学绝品内家之“心意六合拳 ”﹖内容博大精深的《心意六合拳谱》与《武穆遗书》有天壤之别﹒声称《心意六合拳谱》是岳飞所传﹐其伪更不待言﹒   
        中国拳派中常有这样的习惯,一些拳师为了提高其门派之地位,往往将其拳种托名古代之神仙或者肝威望之人物所创,如少林拳托名达摩、六合八法拳托名陈博老祖、三皇炮捶托名三皇所创、大圣拳托名孙悟空等等,不胜枚举。
      笔者认为﹐岳飞是抗击异族入侵之民族英雄,而山西太谷形意早期门人所处之时代也是异族统治之时代,山西太谷形意门人出自对岳飞的敬仰﹐又有出现在清咸丰三年之《武穆遗书》为其提供一个理论依据﹐于是托名岳飞所创“心意六合拳”,一则表示反对异族统治之信念,二则以示其术历史之悠久,三则是提高门派之威信。并且为了进一步提高“太谷谱”之可信性﹐竟然冒充戴龙邦祖师来作序﹒于是﹐对拳史产生极大的混淆﹐遗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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